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请假出行的规定

发布者:吴一凡发布时间:2022-05-04浏览次数:71


1.非必要不出市,非绝对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出市需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出省需再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并报人事处备案。

3.出市需自驾(原则上自驾方可准假),全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此类人员返绍时需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疫情“常态化+”时适用),凭核酸已测证明、健康绿码、防疫行程码进校。返绍后前四天必须佩戴口罩上课、佩戴口罩参加会议等;

4.出省人员及出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出行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返绍后需进行四天居家观察,并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到绍后第1天、第4天),教师前四天改为线上教学,行政人员前四天居家办公;

5.出市或出省人员均需如实在“绍兴防疫申报平台”申报。进行线上教学的,必须向所在学院、教务处做好在线教学的报备,对于线上教学质量不佳的教师,二级学院有权不予准假;

6.住在校内的教职工,按上述原则意见,负责做好家属的疫情防控工作,归口教职工所在二级单位管理;

7.所有人员请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因违反规定而引起疫情传播的,由学校纪委进一步追责。


注:1.风险地区根据《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发布的工作提示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教师出行涉及到风险地区或被界定为密接、次密接等人员的,按防疫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2.疫情“常态化+”指当前疫情相对较紧的时期,由学校专班会议研判界定,此期间外出审批与疫情防控要求更加严格。

3.本制度可能随疫情形势作动态调整。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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