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校区停车场工程、永久围墙工程项目

发布者:许丽娜发布时间:2022-07-20浏览次数:764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决定对学校镜湖校区停车场工程、永久围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二、招标编号:ZJYXZB22043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以下标段(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

标段

招标项目

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  (单位: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元)

标段一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停车场工程

详见
招标公告附件1

930000.00

10000.00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永久围墙工程

1090000.00

20000.00

2.停车场工程项目最高限价为93万元;永久围墙工程项目最高限价为109万元。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任何一项投标报价超出相应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及质量相关人员,确定施工现场负责人,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在开标前做好施工现场踏勘工作,开标当天同时到招投标现场,如有需要能及时做好答疑。施工现场踏勘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967588898

4.中标单位在购置建材时,要求购置环保建材或环保建材产品。

5.施工及设备安装应在不影响学校教学、生活的情况下进行,具体施工时间听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施工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取得有效安全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能力有效履行合同,保修服务保障体系健全;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与招标方无纠纷史;

4.投标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现场负责人,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须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材料,严禁借用资质,发现借用或假冒资质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评标方式

评标工作由学校招投标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在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现场监督下进行。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标信息。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本项目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企业资质和信誉、项目工期、施工方案、同类项目经验、质量保证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位评标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先评技术分,后算商务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保留再一次与中标单位进行价格等方面协商的权利。在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对招标结果不作解释。

六、  投标须知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现场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22年720日~727日上午830 1100,下午1400 1630 时前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中心(绍兴市群贤中路2801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SPT行政服务街)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递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网络报名:2022年72716:30日前报名资料发至学校招投标中心邮箱90727337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标段--XXXX公司--XX项目报名资料”并同步电话联系学校招投标中心(电话咨询参照现场报名时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停车场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永久围墙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截止时间为2022年72716:30日前,电汇方式以到帐时间为准,户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账号:33001653535059966688,开户行:建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29日上午11: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后送交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

3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正本各壹份,副本各陆份。

4. 开标会定于2022年729日上午11:00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招投标中心会议室举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5.定标后中标单位1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6.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的资金往来必须全部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与单位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用来进行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款项等全部资金往来。

 

七、招标文件的效力

1.招标单位的任何工作人员就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单位和投标人均无任何约束力。

2.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以无效标处理。

 

八、  其它说明及要求:

1.完工日期: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停车场工程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永久围墙工程需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工

2.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保修一年及以上。

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70%,同时退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审计后,招标方根据中标单位开具的正规发票支付到审计定案价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4.投标人在投标前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现场踏勘核对,投标人如对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疑问,请在投标前联系招标方(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967588898)。

5. 施工材料在校内运输要求使用载货汽车。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5-89172462

地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801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SPT行政服务街,学院招投标中心。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停车场工程、永久围墙工程工程量清单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停车场工程施工图

附件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永久围墙工程施工图附件1,2,3.doc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2年720

 


浙ICP备05014601号 电话:0575-89172457、0575-89114457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