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9浏览次数:226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决定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二、招标编号:ZJYXZB15039

三、招标内容:车辆租赁服务

1.租赁车辆种类、品牌、规格、购车时间

 

序号

车辆种类

品牌规格

购车时间

1

小轿车

奥迪、5

2013年当年及之购置

2

商务车

别克、7

3

中巴车

郑州宇通、厦门金龙、18-33

4

大巴车

郑州宇通、厦门金龙、50-55

四、投标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公司成立五年及以上;

2. 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较强的车辆租赁服务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4.投标代理人须为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须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材料;严禁借用资质,发现借用或假冒资质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五、评标方式: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业绩、服务承诺、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位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先评技术分,后算商务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单位,招标单位将保留再一次与中标候选单位进行价格协商的权利。招标人对招标结果不作解释。

六、投标须知:
       1
.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591617:00前,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中心(绍兴市会稽路428号,行政楼E115办公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递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截止时间为201591617:00,电汇方式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汇票交付招标单位时间为准),户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账号:33001653535059966688,开户行:建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2.投标截止时间:2015917日上午8: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骑缝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签名后送交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

3开标时间:2015917日上午8:30

4.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单等其他相关投标资料若干。

5.定标后3天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

行保证金,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它:

 1.车辆租赁费用支付: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2.合同期限:实行1+1模式,即先签订一年合同(合同起止时间:20159212016920),一年内经招标人考核、测评,满意度高的可以续签一年。满意度低的,合同期到即终止。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378476

地址:绍兴市会稽路428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行政楼E115办公室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599

浙ICP备05014601号 电话:0575-89172457、0575-89114457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