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阳台梳妆柜、脸盆架供货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2014年4月23日17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8浏览次数:590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镜湖校区学生公寓阳台梳妆柜、脸盆架供货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按照学校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决定对镜湖校区学生公寓阳台梳妆柜、脸盆架供货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二、招标编号:ZJYXZB140006

三、招标内容

学生公寓阳台梳妆台、脸盆架供货安装,其中四人间677间、六人间135间。

    四、质量要求

 1.投标物应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或实物样品制作安装(包括全部材料、辅料)。

2.制作过程中所用的全部材料、辅材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国家有关环保标准要求。

3.质量验收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或实物样品和国家、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验收。

    五、投标资格

1.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的生产厂家。

2.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且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健全。

3.具有多例学校学生公寓家具制作安装的成功案例(需提供近3年与学校签订的订货合同复印件),信誉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六、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本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力量、工程业绩、社会信誉和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市场占有率、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本项目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先评技术分,后算商务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单位,招标单位将保留再一次与中标候选单位进行价格协商的权利。

七、投标须知

1.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44231700前,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中心(绍兴市会稽路428号,综合楼附房212办公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递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近3年与学校签订的订货合同复印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到户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44231700前),户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账号:33001653535059966688,开户行:建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2.投标截止时间:2014424900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后送交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开标时间2014424900)。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应包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份,投标报价单等其他相关投标资料若干。

 4.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3天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它要求

1.交货、安装日期:交货及安装必须在2014615前完成。

 2.保修、售后服务:五年及以上。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在20149月份支付90%合同款,1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在验收合格年后的第周内付清。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349446

地址:绍兴市会稽路428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综合楼附房212办公室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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