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租赁服务及定点供应商资格认定项目

发布者:许丽娜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811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决定对学校20191020日至20211019日公务车租赁服务及定点供应商资格认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2家入围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二、招标编号:ZJYXZB19044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1.1小型车辆及路线

路 线

5座轿车

8座商务车

萧山机场

300

350

400

450

宁波火车站、机场

900

1000

1200

1300

虹桥火车站、机场

1100

1200

1300

1400

浦东机场

1200

1300

1400

1500

上虞火车站

300

350

350

400

诸暨火车站

350

400

400

500

稽山、镜湖两校区一天接送

200

250

北站接送(稽山)

200

300

北站接送(镜湖)

50

100

绍兴一天

400

500

宁波一天

800

1100

上虞一天

400

500

诸暨一天

600

700

新昌一天

650

800

天台一天

750

1100

嵊州一天

600

700

余姚一天

600

700

杭州一天

650

800

桐庐一天

900

1100

桐乡一天

750

1000

嘉兴一天

850

1200

上海一天

1200

1500

金华一天

900

1300

横店一天

800

1200

千岛湖一天

1100

1500

湖州一天

1000

1400

台州一天

1400

1500

衢州一天

1700

1900

丽水一天

1800

2000

温州一天

2100

2300

普陀山一天

2000

2200

1.2大型车辆及路线

路线

18座中巴

33座大巴

37座大巴

45座大巴

53座大巴

57座大巴

65座大巴

萧山机场接送

800

800

1000

1200

1300

1400

1600

杭州火车站接送

900

900

1100

1300

1400

1500

1700

宁波火车站、机场接送

1200

1300

1500

1700

1800

2000

2200

上海虹桥火车站、机场,浦东机场接送

2200

2500

2800

3200

3500

3800

4000

绍兴越城区一天

1000

10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绍兴越城区、柯桥区一天

1200

12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绍兴越城区、上虞区一天

1200

12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嵊州一天

1400

1600

1700

2000

2100

2200

2300

新昌一天

1500

1700

1800

2100

2200

2300

2400

诸暨一天

1300

1500

1600

1900

2000

2100

2200

稽山、镜湖两校区一天接送

700

700

800

900

1000

1000

1100

稽山、镜湖两校区半天接送

600

600

700

800

900

900

1000

1.3 上述表中每条线路价格为单次租赁价格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4上述表中的一天为大于等于8小时,小于等于24小时。

2.招标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5座轿车、8座中型商务车、18座中巴面包车以及33座、37座、45座、53座、57座、65座大型客车。以上各型号车辆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等相应资质和手续,并保证每个型号车辆具备5辆以上。

2.2车辆要求:所有车辆使用年限需在5年以内,所有车辆需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技术性能良好,车内需具有空调系统,保证空调正常运转。(开标时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3 驾驶员要求:具有驾龄在五年以上,年龄35周岁-55周岁,来车配备驾驶员。

2.4车辆所需燃料费、保养费、检车费等招标方概不承担。

2.5车辆出现任何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均由中标方承担。

2.6中标方必须安排一名车辆管理人员与采购服务项目单位对接,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和及时响应。

2.7出租方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额不低于每个座位60万元人民币,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

2.8需提供机要应急保障车辆,确保24小时随叫随到。

四、投标资格:

1.具备合法车辆租赁资格的经营公司,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

2.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健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代理人须为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须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材料,严禁借用资质,发现借用或假冒资质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五、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本项目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社会信誉、车辆配备情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位评标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先评技术分,后算商务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2家中标候选单位。中标后,招标单位将保留再一次与中标单位进行价格等相关问题协商的权利。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91010日~10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时前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中心(绍兴市群贤中路2801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SPT行政服务街)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递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截止时间为20191017日下午16:30,电汇方式以到帐时间为准),户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账号:33001653535059966688,开户行:建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2.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8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后送交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4. 开标会定于20191018日上午900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中心会议室举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5.定标后中标单位1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6.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的资金往来必须全部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与单位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用来进行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款项等全部资金往来。

七、其他说明:

1.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2.招标方能在其它租赁单位处租赁到比投标方合同价位更低的费用,招标方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处租赁车辆。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5-89172462

地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801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SPT行政服务街,学院招投标中心。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91010

 

浙ICP备05014601号 电话:0575-89172457、0575-89114457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