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首届创业之星路演活动圆满成功

发布者:胡霞琴发布时间:2019-06-20浏览次数:411

618日,由我校学生处(党委学工部)、创业学院举办的第一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路演在镜湖校区越秀厅拉开帷幕。绍兴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处长谢永强,我校党委副书记张永波,我校副校级协理员、创业学院院长单胜江教授等十名来自社会各界的领导、嘉宾作为专家评审出席本次路演。

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政策引导,此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以“创青春,点亮创业之星”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加强我校创业园入园团队的创业积极性,激发在校学生的创业热情,营造我校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谢永强指出,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以创新为驱动力,而大学生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他肯定了我校此次路演活动对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同时,对我校的创新创业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即创业学院应该与企业建立紧密联系,积极对接创业成功的企业;创业项目的孵化成功,不仅需要学生的自我发展,更需要创业导师的正确引导。

张永波对创业团队积极投入到创业实践表示肯定,也对创业团队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指出,创业团队的项目应该具有选择性,成员应该“保持专注,保持聚焦”。在此基础上,创业团队首先要建立清晰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是企业的血液,要树立良好的成本意识;其次,创业团队应充分考虑产品的目标群体和受众,市场营销是一个企业成功的关键;此外,创业团队从项目的构建到落地孵化,团队成员应该充分的考虑其完整的创业流程;最后,大学生创业项目要积极向在场的企业领导学习、取经,兼顾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不断向实践看齐。

单胜江在致辞中讲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自20149月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的讲话,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大学生创业是对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学校将坚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紧密结合,力求不断推进创业项目孵化落地。

本次活动经过前期的宣传、网络投票、路演等环节,结合网络投票得分占比30%、路演得分占比70%的评分规则,评选出微MIX商城为一等奖,授予五星创业团队称号;两支创业团队荣获二等奖,授予四星创业团队称号;三支团队荣获三等奖,授予三星创业团队称号;两支团队荣获优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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